“弄虚作假”现象频现 常州4家保险公司被罚
来源:江苏经济报     时间:2022-05-20 23:03:52

5月6号,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公布最新一批罚单,其中,4家保险公司涉及多项违法违规,“欺骗投保人”“虚制财务资料”“虚列费用”等违规现象再次出现。

常州4家保险企业被罚

4家企业分别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、上海中安融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、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公司,均为各家保险企业分公司及支公司。

我们逐一来看,第一家是中国人寿金坛支公司,因编制虚假财务业务资料,被罚款人民币21万元。

另外,马伟红对编制虚假财务业务资料负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七十一条,被处以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。

第二家是长城人寿常州中支,该公司因为虚列费用,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,被罚款人民币17万元。

李鹏对长城人寿常州公司虚列费用、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负责,被处以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。

第三家为中安融合常州分公司,公司因欺骗投保人、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六十五条、《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》第八十八条,被处以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5.5万元。

另外,戴剑萍对上述欺骗投保人,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负责,被监管部门处以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1.2万元。

最后一家为平安财险常州中支,该公司因为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,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。

“弄虚作假”现象频现

通过梳理上述保险企业的违规案由发现,除“拒绝承保机动车交强险”以外,“欺骗投保人”“虚制财务资料”“虚列费用”等违法违规原因仍然出现。

保险行业乱象成为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和打击的对象之一,个别保险公司“弄虚作假”现象频现,银保监也在不断加大对行业乱象的整肃。

2021年7月,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指出,各人身保险机构要加强内控过程管理,进一步梳理、明确各业务条线、岗位的流程和职责,增强制度执行力;加大内控合规指标考核力度,构建强有力的追责机制,打造“不敢违规、不能违规、不想违规”的合规风气。

普华永道发布的2022年一季度保险行业处罚分析情况显示,相较去年同期,今年一季度,保险业罚款金额和罚单数量均出现增长。

按照罚款总额排序,“编制虚假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”“财务、业务数据不真实”“虚列费用”等五条原因为人身险公司前五大违法违规事由。其中“编制虚假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”成为人身险前五大处罚事由中罚款总额最高的处罚类型。

“弄虚作假”成为重点整治领域。其中,“编制、提供虚假的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”涉及罚金2189万元,罚单数量121张;因“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”“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”“虚列费用”而遭处罚金额累计为1983万元,共涉及109张罚单。

数据显示,“虚列费用”“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、报表、文件、资料”“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”“虚构中介”“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、保险费率”为财产险公司前五大处罚事由。其中“虚列费用”成为财产险前五大处罚事由中罚款总额最高的处罚类型,其总计金额1714万元。

按照罚单数量排序,“虚列费用”同样位居首位,罚单数量97张,前五大处罚事由与按罚款总额排序的前五大事由一致。此外,前五大受罚事由中,“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、保险费率”成为财产险处罚事由中罚单均价最高的处罚类型,平均罚额达46万元/张。

随着保险行业“双罚制”成为常态,违规行为追责到人,整顿行业不正之风,金融监管抡起大棒,从业者更应当警醒。

从重点监管领域来看,费用真实性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监管关注的重中之重,保险机构在注重公司内控合规、财务核算管理的同时,还应及时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消保相关条款,及时建立健全自身的消保监管自评机制,减少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提升企业自评及监管机构评级结果。(江 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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